審計準則公報 531A 號 — 審計抽樣 之導讀 Part1 😅
本文為公報之筆記,未來將持續更新重點。
*非統計抽樣仍可適用隨機選取方法(機率性選樣法),但統計抽樣絕不可使用非隨機選取樣本方法(非機率性選樣法)
*統計抽樣的特性有以下三點:樣本客觀量化、樣本隨機抽取、抽樣結果可用客觀數據評估
ㄧ、基本概念
(ㄧ)抽樣風險(Sampling Risk)
- 定義:係指查核人員依據抽樣結果所做成之結論,與查核母體全部項目應有結論不同之可能性。
- 通常抽樣風險與樣本量呈反向關係
- 彙整
(二)非抽樣風險(Non-Sampling Risk)
- 定義:查核人員無論是否採用抽樣程序進行查核工作,均可能發生非抽樣風險。-
- 降低非抽樣風險之原因:查核人員可藉適當之規劃、督導及覆核,將非抽樣風險降至可接受之水準。
- 非抽樣風險形成的原因:
(1) 人為錯誤
(2) 運用不符合查核目標之查核程序
(3) 對樣本結果解釋錯誤
(4) 疏忽分析性複核程序之重要性
(5) 缺乏專業上應有懷疑
二、審計抽樣方法概述
(一)審計抽樣計畫
- 抽樣計畫:用以完成特定查核目標所使用的抽樣程序,抽樣計畫可評估母體事件的發生率及數量,其表示發生率及數量的用語分別為屬性及變量。
(1) 屬性抽樣:用以評估母體事件之發生率
> 著重於評估既定之控制程序的遵行率及偏離率。
> 常用於內部控制程序之測試。
(2) 變量抽樣:用以評估母體事件之數量
> 可幫助查核人員對帳戶之評估
> 廣泛應用於證實測試(特別是科目餘額的證實測試)
2. 抽樣計畫的比較
(二)選取樣本的方法
- 隨機選樣 (Simple Random Sampling Selection)(531A-23)
(1) 定義:隨機取樣係對母體內或每一分層內之所有項目,以可事先計算之機會選取樣本。例如隨機號碼表選樣。
2. 系統選樣 (Systematic Sampling)(531A-24)
(1) 定義:係指以某一固定區間為選取區間,並於首一區間內設一隨機起點以選取樣本。區間通常以項目數或累積金額為基礎。
(2) 適用條件:無論母體是否預先編號皆可使用,當母體未曾編號,查核人員僅需計算抽樣區間。
3. 分層抽樣 (Stratify Sampling)(531A-20)
(1) 定義:將母體劃分為若干具有相似特性之群體。
(2) 原則:層內差異小、層間差異大
(3) 目的:分層可以使查核人員專注於查核可能有較大錯誤之項目,通常也可減少樣本量。
(4) 優點:當項目的數值特別高或特別低或具其他不尋常之特性,若將該部分劃分為獨立之母體,則可縮小每個母體內之差異,使該母體變得更具同質性、降低變異性。
4. 區段抽樣 (Cluster Sampling/Block Sampling)
(1) 定義:將母體分為若干區段,其中區段樣本中包含了某特定時期,某組連續數字或某組字母順序中的所有項目,若選取該區段的第一筆資料,則該區段其他資料也自動被選為樣本。
(2) 需注意之處:受查者之財務資訊為一時間序列之資料,對其健行區段選樣,可能受到所查核行業之淡、旺季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