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則公報 540 號 — 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查核 之導讀 😉
本文為公報之筆記,未來將持續更新重點。
Jun 2, 2024
ㄧ、基本概念
(一)會計估計之性質 (540–2)
- 某些財務報表項目無法精確衡量而僅能估計,就本公報之目的而言,該等項目之估計稱為會計估計。
- 估計不確定性之程度因管理階層作會計估計時可取得資訊之性質及可靠性不同而有所不同,而估計不確定性之程度進而影響會計估計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二)目的 (540–5)
係使查核人員就下列事項取得足夠且適切之查核證據
- 依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之準則,財務報表中認列或揭露之會計估計是否合理。
- 依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之準則,財務報表中會計估計之相關揭露是否適當。
二、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因應
(一)基於所評估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查核人員應確定下列事項。 (540–11)
- 管理階層是否適當採用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之準則中與會計估計攸關之規定。
- 會計估計之方法是否適當且一致採用。與前期比較,如會計估計或其方法有變動,其變動於當時情況下是否適當。
三、因應顯著風險之額外證實程序
(一)估計不確定性
- 對於存有顯著風險之會計估計,除為符合審計準則公報第 330 號 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 之規定所執行之證實程序外,查核人員應額外評估下列事項: (540–14)
- 管理階層如何考量其他替代假設或結果,以及未予採納之理由,或管理階層如未考量其他替代假設或結果,則其如何處理估計不確定性之影響。
- 管理階層所採用之重大假設是否合理
- 管理階層所採用重大假設之合理性或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準則之適當應用,與其擬採行之特定作為攸關時,管理階層採行該特定作為之意圖及其執行能力。